关于已备案网站备案信息核验的通知
为了全面履行国家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》,已有备案号的网站必须在2010年9月15日前完成备案信息的核验工作,所有通过本公司接入的网站必须履行备案信息核验的义务。根据国家法规: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一万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。如果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。所以请您务必提供准确、真实、完整的备案材料和信息,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。
核验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:
材料名称 |
材料要求 |
书面形式(份数) |
电子档(份数) |
材料下载地址 |
网站主办者身份证明 |
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,企业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(网站负责人一般为企业法人,如果法人代表不方便提供,可以委托其他人,但必须有书面的网站备案授权书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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域名证书 |
请到域名注册公司索取,域名证书所有人必须跟网站主办者一致,一个备案号下有多个域名者,需要打印所有域名的域名证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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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 |
企业用户请网站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,个人用户请网站负责人签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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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 |
网站负责人正面照片,像素不低于800*600,单色背景,背景与衣着的色差较大 ,禁止用手机拍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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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|
客户只要填写网站主办者名称(机打、和域名所有人、备案信息中主办单位名称三者一致)、网站域名(机打、可以填写多个域名,用分号分开)和网站负责人签字(企业用户请网站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,个人用户请网站负责人签字).请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信息,(书面请用黑色水笔填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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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: 1.请严格按照以上表格内容提供符合标准的全部资料,务必做到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 2.所有书面形式的审核材料企业用户请网站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,个人用户请网站负责人签字,.请所有的审核材料在接到客服通知后的15天之内提交我公司,但最迟不得超过2010年9月15日 3.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, 联系方式: QQ:21684883 21684852电话:021-51875512 |
非常感谢您对此次工作的配合,谢谢!
风易在线信息安全部